
GB 19083-2010《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》核心解析
一、标准定位与适用范围
GB 19083-2010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,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、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0年9月2日发布,2011年8月1日实施。该标准适用于医疗工作环境下,过滤空气中的颗粒物、阻隔飞沫、血液、体液、分泌物等的自吸过滤式医用防护口罩,是医用防护口罩生产、储备和监管的核心依据。
二、关键性能指标与防护原理
过滤效率 非油性颗粒过滤效率:在气体流量85L/min条件下,对空气动力学质量中值直径(0.24±0.06)μm的氯化钠气溶胶过滤效率不低于95%(1级)、99%(2级)或99.97%(3级)。 防护原理:通过熔喷布的静电吸附与物理拦截,高效过滤空气中的微小颗粒物(如病毒气溶胶、粉尘等)。展开剩余70%2.密合性
总适合因数:口罩设计需提供良好密合性,总适合因数不低于100,即外部检验剂浓度与漏入内部浓度的比值≥100。 测试方法:通过专用设备模拟人脸形状,测试口罩在不同压力下的密封效果,确保与面部贴合,减少漏气风险。3.液体阻隔性能
合成血液穿透:将2mL合成血液以10.7kPa(80mmHg)压力喷向口罩外侧面,内侧不应出现渗透,防止血液、体液飞溅时的感染风险。 表面抗湿性:口罩外表面沾水等级不低于GB/T 4745-1997中3级,抵御飞沫、血液等液体附着。4.通气阻力与舒适性
吸气阻力:在气体流量85L/min条件下,吸气阻力不超过343.2Pa(35mmH₂O),平衡过滤效率与呼吸舒适度。 鼻夹与口罩带:鼻夹需可调节,确保密合性;口罩带断裂强力≥10N,防止佩戴脱落。5.生物安全性
微生物指标:细菌菌落总数≤100CFU/g,不得检出大肠菌群、绿脓杆菌等致病菌;包装标志为“灭菌”或“无菌”的口罩应无菌。 环氧乙烷残留量:经环氧乙烷灭菌的口罩,残留量≤10μg/g,避免化学危害。 皮肤刺激性:原发性刺激记分≤1,通过生物相容性测试,减少皮肤过敏风险。6.阻燃性能
续燃时间:所用材料不应易燃,续燃时间≤5s,降低火灾风险。三、应用场景与防护效果
医疗环境 高风险场景:适用于手术室、发热门诊、隔离病房等,阻隔医务人员与患者之间的交叉感染。 传染病防控:在新冠疫情、SARS等呼吸道传染病暴发期间,有效过滤病毒气溶胶,降低感染风险。2.工业与公共安全
应急防护:在环境污染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,提供高级别呼吸防护。 限值说明:需注意,该标准针对非油性颗粒过滤,不适用于油性颗粒(如油烟、汽车尾气)防护场景。四、选购与使用建议
识别标准标识 包装需标注“GB 19083-2010”及“医用防护口罩”字样,避免与医用外科口罩(YY0469-2011)或日常防护口罩(GB/T 32610-2016)混淆。2.检查外观与结构
口罩应整洁、无破损,三层结构清晰(外层防水、中层过滤、内层吸湿);鼻夹可塑性强,口罩带弹性适中。3.科学佩戴与更换
佩戴前:区分正反面,塑形鼻夹贴合面部,覆盖口鼻及下颌。 使用中:避免触摸口罩内侧,若潮湿、污染或连续佩戴4小时以上需及时更换。 摘取后:只接触耳挂或系带,弃置后立即洗手。4.存储与运输股投网配资
未开封口罩需存放在干燥、通风、无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,避免高温、阳光直射导致材料老化。发布于:广东省汇融优配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